關于農村養老保險怎么買,首先要知道農村養老保險的概念。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非商業保險)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非城鎮人員支付一定的勞動所得,在喪失勞動能力時從國家和社會取得幫助,享受養老金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現階段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形成是多年的社會經濟、文化背景積淀的結果,農村經濟落后是導致養老保險最基本的原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投保對象一般為農村戶口并不由國家供應商品糧的農業、人口,農村務農、經商等各業勞動者,包括鄉鎮企業職工、民辦教師、鄉鎮招聘干部、職工等,均參加統一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農村養老保險對象在到達領取養老金年齡時,應向所在行政村或所在企事業單位的代辦員申請辦理領取手續。本人的戶口薄或身體證等有效證件應做為申報的證明材料,在代辦員的指示下,填寫領取申請表,交回繳費證。待繳費單位和鄉鎮保險管理機構辦理完有關手續后,領取人會接到通知,到村或鄉領取養老金。保險對象到達一定年齡開始領取養老保險金至保險責任的終止期,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給付期。按照農保的有關規定,保險對象一般的領取年齡為60周歲始,至身亡。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基金籌集以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政策扶持,明確了個人、集體和國家三者的責任,突出自我保障為主的原則,不給政府背包袱;
二是實行儲備積累,建立個人帳戶,農民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全部記在個人名下,屬于個人所有。個人領取養老金的多少取決于個人繳費的多少和積累時間的長短;
三是農村務農、經商等各類從業人員實行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便于農村勞動力的流動。
農村養老保險的原則是:
1、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
2、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
3、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
4、政府組織與農民自愿相結合。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期是指參加保險的農民或鄉鎮企業職工,在參加保險后,開始向社會保險管理或經辦機構繳納保險費至開始領取養老保險金的時段。這個概念即是一個時段上的劃分,也是義務與權利的界定線。按照《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的規定,保險對象60周歲為養老保險金的領取期,即保險對象到達60周歲的次月開始領取養老保險金。那么,在領取期之前的時期,即為養老保險的繳費期。受中國保監會的監管。
由于大多數農民的收入不固定,因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十分靈活,大體分為發下三種:
一是定期交費。在收入比較穩定或比較富裕的地區和人群采用這種方式。如鄉鎮企業可按月、按季交納保費,富裕地區的農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納保險費,其交費額既可以按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一定的數額交納。
二是不定期交費。多數地區因收入不穩定而采取的方式。豐年多交,欠年少交,災年緩交。家庭收入好時交,不好時可不交。
三是一次性交費。多數是歲數偏大的農民,根據自己年老后的保障水平將保費一次交足,一直到60歲以后按規定領取養老金。
保險關系的轉移分述如下:
一、遷出。保險對象因戶口遷居外縣、要求轉移保險關系戶的,應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鄉(鎮)農保管理機構辦理遷出手續。有關材料應包括轉移申請書、戶口轉移證明等。
二、遷入。在收到遷出縣(市)要求轉移的函件后,遷入縣的管理機構要及時復函。待對方的保險金轉移過來后,要會同財會部門對保險金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后,要向遷入縣的農保機構發出由財會部門和縣級管理機構分別審核后的保險金收訖回執。對遷入者的繳費記錄卡和繳費證要審核,錢帳要一致。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保證期是指對于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中規定:"保險對象領取養老金,保證期為十年。領取養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證期內的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無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喪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