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保的快速普及,人們保險意思的覺醒,要求公司給自己上保險的人越來越多,交五險一金的企業也越來越多,基本上給員工上五險已經成為公司招人都會標的一個福利,也有的公司更為員工考慮,會加大這一方面的福利給員工繳納公積金,那么五險和一金有什么用呢?五險一金的就是為了員工將來著想,養老險為了退休后著想,失業險是為了待業或者給自己創業提供一筆資金,生育險為了將來生孩子,工傷險高危職業必保,醫療險人人都會用得到。一金簡單的說是為了買房子,往遠的說也可以當做一筆養老金來用。
五險一金的企業:
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不含在以下單位工作的外籍員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一、五險一金由單位繳納,五險繳到社會保障局,一金繳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基數以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或以新參加工作職工的第一個月工資。
二、五險的計算(假設工資2000元):
1.養老:單位按基數的20%繳納(2000*20%=400元),個人按基數的8%扣繳(2000*8%=160元)。
2.失業:單位按基數的1.5%繳納(2000*1.5%=30元),個人按基數的0.5%扣繳(2000*0.5%=10元),農民工個人不繳費。
3.工傷:根據單位性質不同,扣繳比例不同,以外商獨資企業為例,按基數的1%繳納(2000*1%=20元),個人不繳。
4.生育:外地戶口的員工不上此險,北京戶口的員工單位按基數的0.8%繳納(2000*0.8%=16元),個人不繳費。
5.醫療:單位按基數的9%(基本醫療)+1%(大額統籌)繳納(2000*10%=200),個人扣繳2%(基本醫療)+3(大額統籌)(2000*2%+3=43元)。
6.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均按基數的8%繳納(2000*8%=160元,共繳320元),若單位條件好可申請提高到10%。
三、由單位按月繳納,假如工資2000元的話,按北京市戶口計算,單位應繳826元,個人應繳373元。
辦理的話以公司形式去繳納,要的是公司的相關證件等等了,具體的公司證件勞動保障局會給列一張單子,照方抓藥就可以了。這個錢一般都是由公司的勞資部門交,也就是行政部門去繳納。
“五險”指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和住房公積金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一般上繳社保都會發放社保卡的。
繳納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的要求,不是想繳不想繳的事情,國家文件里的都寫得是繳納,繳納帶有強制性的意思,和交納含義是不一樣的,如果不繳納,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關于公積金,并不是根據企業效益而定,根據《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各個地方可能有稍許差異,詳情請參見地方詳細條例)第二章第六條規定“單位和在職職工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為“應當繳納“項目,法律上應當即為必須,同時繳納也表現出這是一項義務。
五險和一金的基數是一樣的。
1、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
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稅項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2、繳費基數上限:
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俗稱五險)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頒布實施,是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建設中的又一個里程碑,對于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好地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是國務院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而制定的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2015年11月,住房城鄉建設部起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報請國務院審議。《條例》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